毕业生明确了签约单位,可按以下流程办理签约手续:
1、持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到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
2、领取三方协议书后,毕业生需将协议书上的个人信息和毕业生意见栏填好,并在本人签字栏中签字确认,
然后到所在学院盖章。
3、学生持三方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备案。
4、学生把协议书交由用人单位签约。
若用人单位没有出具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只是口头通知,可先执行第2条后,将协议书寄往用人单位签字
盖章后再寄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毕业生到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就业时,其档案关系必需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协议书
需加盖人才服务机构的公章或由人才服务机构直接来函同意接收后,方可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毕业生应与签约单位明确户口及档案的去向,务必在协议书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