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规则及办理程序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和办理入户手续的凭证,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报到证。若有遗失,按如下程序办理:
毕业两年择业期内因本人原因将报到证遗失的:
1、由毕业生本人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
2、经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核实后,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补办报告。
3、毕业生携带学校报告和报纸即可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毕业两年择业期内因用人单位原因遗失报到证的:
毕业生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及学校出具的补办报告即可办理。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省毕办)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
发布时间:2007-03-06 10:56:33 浏览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