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武汉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武大人字[2009]71号)、《武汉大学新选聘教师聘期制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5]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牢固树立教师为本、人才强院的理念,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统筹人才引进的导向和布局,严格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聘用教师,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第二章 引进人才的类别、职责及条件
第三条 引进人才分为六个层次
1.杰出人才
2.学科带头人(A类、B类)
3.青年学术带头人
4.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5.助理教授(年薪制聘用)
6.选留博士后和博士
第四条 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对教师的管理。
2.基础学历毕业学校应为“211”工程大学或国外知名大学,原则上从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985”工程高校或高水平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科研能力与成果特别突出的应聘人员不受此限制。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协议,并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其承担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经历,能胜任课堂教学工作。
5.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稳定的研究方向。
6.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
第五条 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待遇、考核参照《武汉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武大人字【2009】71号)执行,学院可另外给予特别人才津贴或年薪。
第六条 优秀青年学术骨干的引进
(一)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1.有独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有学术发展潜力,在团队攻关中起重要作用;
2.在本学科领域A-以上期刊(参照《www.365808.com学术期刊分级方案》,下同)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已有科研成果不低于武汉大学副教授聘任科研条件。
3.年龄要求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4.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二)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工作与生活条件
1.提供教授或副教授岗位,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另享受特别人才津贴或年薪;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
3.提供安家费10—20万元;
4.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申请由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2—3万元。
第七条 助理教授(年薪制聘用)
(一)助理教授的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科背景,在海外著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
2.学术思想活跃,有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在国际期刊上发表文章经历者优先;
3.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
4.保证全职在岗工作。
(二)助理教授工作职责
1.聘期内第一年承担两门(共108课时)、第二年承担两门(共108课时)、第三年承担三门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共162课时),提前一年签订第二份合同者按第三年安排课程。
2.聘期内以“武汉大学”为唯一署名单位,在国际A-及以上杂志上有一篇论文被邀修改续投,或在国际B+级杂志上有1篇论文被接受,或在国际B级杂志和国内经济管理奖励期刊上共有2篇论文被接受(国内经济管理奖励期刊仅指《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
3.聘期内积极参加并完成学院和所在系所组织和安排的学科建设工作(学科及基地评估、评审、申报等);积极参加并完成学校和院系组织和倡导的有关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等第二课堂;或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担任学生导师(班主任)等;认真完成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助理教授工作与生活条件
1.提供年薪25—40万元;
2.提供住房补贴5—10万元;
3.聘期第一年提供不超过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聘期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提供不超过2万元的国际会议差旅费。
第八条 博士后和博士选留
(一)选留博士后和博士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科背景,有海外著名高校留学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2.博士后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
3.须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不计短论)、英文B+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与导师合作的论文,导师排第一,本人排第二视同第一作者,下同)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主持人的身份申报获批国家社科、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项,外籍(非华裔)应聘人员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4.选聘教师应注意优化学缘结构,学院原则上不直接选聘武汉大学应届博士毕业生;选聘的本校博士后,博士学位一般情况下应在武汉大学外的单位获得;
5.保证全职在岗工作。
(二)选留博士后和博士工作与生活条件
1.可申请学校“青年自主创新科研基金”;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
3.提供住房补贴5—10万元;
3.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具备学术潜力的校外博士,且在奖励期刊或英文B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博士后期间科研成果达到选留标准的,可按照聘任程序直接选聘。
第三章 引进人才的聘任与管理
第九条 聘任方式
(一)引进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A类、B类)、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可采取事业编制聘用的方式,也可采取非事业编制聘用方式,具体年薪可协商,聘期考核与续聘根据合同执行。
(二)引进助理教授采取非事业编制聘用的方式,聘期考核根据合同执行。考核合格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但可提供一年期访问教师岗位。
(三)选留博士后和博士采取“3年+3年”的合约聘期制,原则上纳入师资博士后管理,在聘期内达到学院有关要求的,可申请纳入固定事业编制;首次聘期届满,未能转入事业编制的,若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和学院同意可予以续聘;第二个聘期届满,仍未能转入事业编制的,合约终止不再续聘。
第十条 聘任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学院党政办公室根据人事部批准的招聘教师的计划公开发布教师招聘信息。
(二)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向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室提交书面求职申请及相关材料,组织人事室根据学校与学院相关制度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推荐至相关系(所)进行试讲。
(三)组织试讲与学术评议。
应聘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A类、B类)、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人员必须经过教授委员会评议通过并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应聘助理教授及博士后、博士选留人员必须根据系(所)负责人的意见在系(所)进行试讲及学术评议。系(所)负责人须组织不得少于系(所)2/3的教师参加,听课的教师需填写《评议表》(见附件一);系(所)负责人填写应聘教师《评议汇总表》(见附件二),提交给组织人事室。
(四)学院组织面试。组织人事室将通过教授委员会评议或在系(所)试讲并获得了2/3听课教师“同意”的应聘者,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联席会议组织面试。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必须达到应到人员的2/3及以上才能举行面试,面试采取无计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面试人员。学院将获得党政联席会议参会人员总数2/3及以上“同意”的应聘者报学校人事部审批。
(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委托授权的招聘团队,在境外招聘时,可直接确定非事业编制教师拟聘人选,报人事部审核备案。境外招聘团队的负责人原则上由院长担任。
(六)签定就业协议。应聘者在通过人事部审批及校医院体检后,学院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招聘与引进实施办法》(武大经管函[2010]23号)废止。
www.365808.com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