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洪友(1958-),男,汉族,山东省费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0年毕业于山东省财政学校,并留校任教。1981年9月至1982年7月,在湖北财经学院师资班学习,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中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年8月至1994年9月,在山东省财政学校任财政教研室副主任、主任,讲师、高级讲师。1994年10月调入山东财政学院(现为山东财经大学),1996年11月破格晋升为教授。1998年4月至2001年11月先后任财政系副主任、主任、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等,2000年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2年12月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12月调入武汉大学商学院,任财政与税务系主任,2003年任博士生导师,2005年5月起任www.365808.com财政税务系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8年晋升为二级教授。同时担任的主要社会兼职包括: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理事、全国税收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入分配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山东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评审答辩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社会科学》等多家学术刊物匿名审稿人。
卢洪友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0多年来,先后承担的主要课程有:《财政学》、《公共部门经济学》、《政府预算学》、《公共部门效率研究》、《税收经济学》、《公共事业经济分析》、《社会保障概论》、《西方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财政学前沿专题》等。已指导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60多名。
卢洪友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职能与财政体制、财政税收理论与制度、政府预算与支出效率、公共部门效率与公共品供给制度创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与机制设计、政府规制与公共定价、环境财政等。围绕上述研究领域,先后独著、主编、参编著作20多部,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财贸经济》、《经济学动态》、《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财经研究》、《改革》、《财政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6项,其中,作为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程度评估及均等化路径研究》(2011—2014)、已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分税制实际效果分析及完善的对策》(1996—1998)、《公共品供给制度创新研究》(2001—2003)、《我国城市公共事业经营机制研究》(2004—2007)、《公共品定价机理研究》(2008—2011);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筹城乡公共品供给的技术方法与制度路径研究》(2006—2010)。此外,主持完成国际合作项目、中国改革基金会项目以及省部级项目十多项。其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
卢洪友教授1993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1996年被中国财政部评定为首批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7年获山东省高等学校十大杰出教师提名奖,2000年被山东省委宣传部评为山东省首批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专家,200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004年、2012年两次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