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经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予公示我院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复试结果(详见附件)。
考生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18年6月5日上午11:3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经济与管理学院段老师(学院A106办公室,027-68752120,a10668752120@126.com)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港澳台) (10.24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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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