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网络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实行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除违规招生办学行为。
其作用:一是规范监督各级招生录取工作;
二是尽早排除学籍纠纷隐患;
三是强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
四是提高国家学历证书管理的准确性。
二、 网络教育新生资格审查,数据上报的要求及上报时间
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启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和做好2005年高校入学新生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42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教学[2007]4号)等文件。
学籍电子注册:
入学注册是对新生入学取得学习资格的认定。
网络教育注册对象为特殊类别(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高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统一编码编制考生号,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再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在线上传,省教育厅通过教育部管理平台在线确认,直接将数据汇总进入全国高校在校生数据库。
入学注册应当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完成。春季入学注册在四月二十日前完成,秋季入学注册在十月三十日前完成。
网络教育新生专升本层次学生报名和报到时应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交验,并交专科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由学习中心通过学信卡直接验明真伪。
三、 网络教育学生成绩管理及上报成绩的要求和时间
政策依据:《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生手册》。
根据相关的学生手册要求,学生的学期考试成绩应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二周前交继续教育学院,补考成绩应在开学一个月内交继续教育学院。所有成绩不得晚于开学后第五周。原始成绩单应有任课教师签名和学院公章。
各学院及时将学生考试成绩报招生与学籍学位办。不得随意更改学生成绩,学生成绩如有错误,应由任课教师签章修改,交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继续教育院核准。学院可上网查询学生成绩,及时对学生不合格成绩进行补考安排。
各办学学院应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反馈给学生。
网络教育春季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的成绩应在11月30日前上报;网络教育秋季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的成绩应在6月10日前上报,未按时上报造成学生不能毕业的,由各办学学院负责。
四、 网络教育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生数据的上报要求及上报时间
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2004]4号)、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1]80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04]11号)等5个文件。
上报时间:春季毕业生数据上报时间在11月30日前;秋季毕业生数据上报时间在5月10日前。
按照教育部要求,网络教育学生应按学制规定的年限完成学业,不得提前办证。
对毕业生资格的审查条件:①教学计划是否完成;②学费是否交清;③专升本学生专科毕业证书的验证报告;④网络教育专升本学生是否通过教育部规定的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上条件不能满足的均不予报毕业。
数据上报要求的字段及文件格式:考生号(应与录取库一致)、学号、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专业名称、学制、层次、学习形式、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备注。文件格式为.dbf。
上报毕业生信息要分类:A.正常毕业生信息;B.遗留毕业生信息(学分不够没有正常毕业的、年龄不够没有正常毕业的、专科毕业晚于专升本入学时间的、未能及时通过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考试的);C.信息变更(入学取得学号后转专业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有误的);D.学籍异动(退学不读的、休学的、病故的)。
入学日期和毕业日期的填写。网络教育春季新生的入学日期为3月1日(年份+0301),网络教育秋季新生入学日期为9月1日(年份+0901),网络教育秋季毕业日期为7月1日(年份+0701)。
图像信息的标准。像片电子信息为彩色图像,按照一人一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图像文件采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格式为**.jpg,其中**为身份证号码(18位或15位),图像文件<10KB,图像尺寸为150×210。图像信息应在开学报到后两周内完成并报招生与学籍学位办,办学院(系)保存至毕业。
五、 网络教育专升本学生报考教育部规定的部分公共基础课程的统一考试的时间和要求
政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效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教高厅[2004]2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效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
考试时间:每年四次考试,十二月份报名来年四月份考试;四月份报名六月份考试;六月份报名九月份考试;九月份报名十二月份考试。在各次约考时间内,以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学生不能连续两次约考。考试成绩在考完后一个月左右下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高厅[2004]2号)的规定,“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入学注册的学生的统考合格成绩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2004年3月1日之前入学的学生的统考成绩作为试点高校网络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2004年将对部分地区和部分高校的网络教育学生进行试点性抽查考试。2005年开始对2004年3月1日之后入学注册的所有学生进行统考。对2004年3月1日之前入学注册的网络教育的学生仍采用抽查考试的办法。”“2004年统考科目为英语和计算机基础,2005年开始,统考科目增加高等数学和大学语文。凡参加统考的学生都需参加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2004年3月1日之后入学注册的理工科类学生加试高等数学,文史类学生加试大学语文,农林医药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由学校选择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之一进行考试。”
具体的考试要求在实施意见,即教育部文件(教高[2004]5号)中有相关的规定:
统考科目按不同学历起点和不同专业类别确定:
◆高中起点本科(武汉大学网络教育没有招该层次学生)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
◆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是:“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
◆其他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中没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成绩的,按不同专业须加试统考科目“大学语文(B)”或“高等数学(B)”。
关于免考的规定: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2006年1月1日以前获得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可免考“大学英语”;
▲非英语专业,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免考“大学英语”。
▲日语专业,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可免考“大学英语”。
▲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可免考“大学英语”。
▲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可免考“大学英语”。
▲公共外语为俄语,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可免考“大学英语”。
免考学生要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免考证明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校外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应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核并公示,在报考规定的时间上报网络教育学院审核备案。
招生与学籍学位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