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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位老师:
自省教育工会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合作推广《女职工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工作以来,我校工会积极响应,已连续三年为广大女教职工购买了该保险且运作良好。经研究,决定于今年继续在全校开展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和方式
1、“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开办的一种团体健康保险业务,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我校在编在岗的64周岁以内(含64岁)全体女教职员工以团体的形式参加保险,已患过癌症的女教职工不可参保。
2、投保方法为每人一份,每年缴纳保险费25元(该费用由校工会承担),保险期限为一年。
二、保险责任范围
1、“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主要是针对女性特殊癌症设计的险种。凡患原发性女性特殊癌症,指: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上述六种(原位癌除外),保险公司给付1万元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原发性妇科癌的,不属赔付范围)。
2、女性特殊癌症之外的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原位癌除外),保险公司给付5千元保险金(赔付以原发性癌症为准,继发性癌症不属赔付范围)。
3、初次投保,校工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生效日期起30日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
三、相关要求
1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工作已在我校开展三年,运作良好。今年校工会将继续为广大女教职工购买该保险。学院工会在去年名单的基础上将与人事办公室核实名单后上报校工会。
2、一旦发生女教职工出险,要及时上报校工会文体与女工部,并提交该女教职工的相关材料:①病理检查报告(手术切片);②出院小结;③身份证正反复印件;④存折复印件(邮政储蓄除外)。以上四项材料齐全后,由校工会报保险公司受理,30天以内赔付。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会 
 二0一二年六月一日
发布时间:2012-06-01 09:44:12 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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